“一朝食得河豚肉,终生不念天下鱼”。河豚鱼肉鲜美但有剧毒,在我国,野生和活体河豚鱼是禁入市场的。然而即便如此,难免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售卖和食用河豚。
6月25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售卖鲜活河豚鱼的经营户进行查处,查处了6家违法经营河豚的商户,共查扣河豚141条,总计32.34公斤。
“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般把暗纹东方鲀叫做河豚鱼。”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大队长唐金生介绍,近日,有消费者举报投诉我市有销售鲜活河豚鱼的情况,该大队便对银川海鲜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存在销售鲜活河豚鱼的商户进行查处。
唐金生介绍,2016年,原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加工经营暗纹东方鲀的通知》。“根据规定,必须是有资质的企业加工好的半成品河豚鱼才能上市销售,鲜活的河豚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是禁止销售的。”唐金生表示,目前银川市并无有资质的河豚鱼养殖、加工企业。
据悉,3家销售单位、3家餐饮单位及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鲜活河豚鱼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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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拼死”吃河豚
发现售卖及时举报
河豚鱼,又称“河鲀”“龟鱼”“鸡抱”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
(网络图)
河豚鱼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导致人体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泄,在等候送医时可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后壁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采购和加工制作河豚鱼的,请及时拨打12315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