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2月15日起,获得生产许可证和qs标志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开始生产定型包装豆制品投放市场。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无毒无害,包装标志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等内容,清真豆制品包装要标明清真标志。
从2007年12月15日起,在市区内分阶段推行定型包装豆制品上市;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市区全面推行定型包装豆制品上市,除现场制售的加工店外,所有豆制品批发、零售业户禁止销售裸装豆制品。(记者 吴丽丽 实习生 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