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
小编又来科普户籍政策啦!
需要的就点点吧!
今天要讲的内容是死亡注销需要的相关材料。
具体内容看下面:
(一)公民自然死亡
提交材料:
1.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
2.死亡医学证明。
(二)在国外死亡
死亡医学证明(大使馆或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中文译本);
2.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
(三)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执行命令;
(四)非正常死亡
1.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法医鉴定报告;
三、分户立户
(一)购买住房、直管公房、公房租赁或者政府安置分立户
1.居民户口簿;
2. 本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及购房发票、直管公房租赁证、公租房租赁证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
(二)在他人有所有权的房屋立户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
2.房屋所有人和入户人在户籍民警见证下填写的申请表;
3.入户人的户口簿。
(三)满18岁直系亲属分户
1.房主居民户口簿;
2.房主与被分户人在户籍民警见证下填写的申请表;
3.宅基地证。
(四)单位集体户立户
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证明 。
四、本市户口迁移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直管公房租赁证、公租房租赁证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
2.居民户口簿。
夜华君,没看懂,你懂了吗?
您肯定懂了,因为您是现代人。
今天的户籍政策就讲到这个吧,下期将重点讲解:大中专院校学生、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入户先关规定。大家敬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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