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的优势有:
1.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省却很多矛盾,以前要拉个挂名股东,往往会导致亲朋好友反目等一切有关利益方面的冲突;
2.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免去很多麻烦,公司决策简单灵活,不受他人牵制,面对变化多端的情况可以快速反应;
3.创业者可以堂堂正正地说:“这公司是我的”,因为这是法律确认的,你可以到工商局去查他的公司档案,确实就是他一人投资的。
一人有限公司的劣势:
一人有限公司缺乏股东间的相互制约,公司的资产容易与股东个人资产混同。混同的结果就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正因为一人有限公司的特殊性,公司法对其做了一些限制:
1.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2.一人有限公司必须在营业执照上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3.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那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